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。
确切来说并不能再继续往下接了,因为再去聊心里有没有东西,为什么心里没有东西,你之前心里有什么东西这一类的话题,都是要窥探到一个人的私生活了。
这有礼貌不礼貌的问题,还有一个问题就是,男人和女人不要闲着没事去聊心里的东西,人生啊理想啊世界观啊之类的,聊着聊着就容易变成暧昧。
我们显然应该适时停止。
我抬头看了一眼时间,确实也到了晚餐的点儿了,我扬了扬手中的表说道,“时间到了,我请你吃晚餐。”
埃利斯点了点头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看了他设计的原因,在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,我忽然比之前的讨厌多了一些新的感觉。
欣赏。
我们并排进了电梯,又一起去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,这附近只有一家中餐,就是上次我们吃的那一家,而他偏偏就想吃普通的中餐,就只能又去了那里。
上一次埃利斯是用的叉子吃的菜,以及用勺子吃的米饭。
今天又是这样。
我俩坐在对面,我拿着筷子他拿着叉子我就觉得好笑。
“你连筷子都不会用,总每次都嚷嚷着吃中餐。”
我笑着看着他说道。
埃利斯抬头看了我一眼,拿叉子吃了一块鸡块和我说道,“不用筷子,叉子也不影响我吃东西啊,就像右手写字左手写字只要写了字就好。”
“……”听他这么一说,我倒是不知道应该回他什么了。
听起来有道理,又似乎哪里不对。
我无奈的摇了摇头,继续吃饭,结果埃利斯却撕开包装,拿着筷子准备用起来。
几次尝试,并不能夹起一块牛肉来。
反倒是笨拙的很。
最主要的是,埃利斯是左撇子。
我好奇的看着埃利斯在那几次尝试,都以失败告终更加觉得好笑。
埃利斯这人可是个叱咤时尚圈的风云人物,人们提起他来都是又点头又摇头,点头称赞,摇头则觉得惹不得的人物。
结果用筷子这个本事不会,在这又努力尝试的样子,真是好玩的很。
他挺倔强的,要我十次都夹不起一块牛腩来,我肯定就放弃了,而且会心情不好。
可是我是真的见到他十次都夹不起来去尝试第十一次的。
而且似乎还还没有成功的架势,他抬起头来看我一眼,“我听说你们的父母在你们小的时候就会教你们用筷子,你难道没准备教教我吗?”
我当时已经差不多吃饱了,正在喝汤,抬头看了埃利斯一眼,隔空示范,“你看我的手是怎么拿筷子的。”
结果埃利斯学了半天样子对了用力不对还是夹不起来。
他让我手把手教他,我拒绝了他。
喝完汤就看他自己在那边锲而不舍的用筷子夹菜,开始不成,结果后来真的成功了,他先是从西红柿炖牛腩里夹起来一大块牛腩,然后兴奋的喊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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