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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前的少年身上所表现出的沉稳和从容远远超出了他这个年纪,这让史密斯不由产生一种错觉。
若是不看这副皮囊,他几乎要以为自己面前坐着的是一个久经商海的巨鳄。
几番谈论下来,让史密斯不得不重视起眼前这位客人来。
站在一旁的沈捷,目光始终跟随着座上的林慕年。
见惯了他平常不正经和接地气的一面,却不曾想他认真起来会是这般模样。
沉着而稳重,即便是面对着比他还要老练的商人,也能波澜不惊,滴水不漏。
或许,这才是真正的沁景园东家的真实模样。
这样的他,更加地高不可攀,光是能站在他身边,就已经是一种荣幸了。
史密斯显然很满意这位买主,只不过作为一个商人,在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的情况下,他自然不会这么快就拍板答应。
林慕年又怎会不清楚,他这是想放长线钓大鱼。
“……史密斯先生,我相信你不会再找到比我更有诚意的买家。若你愿意将商铺交给我,我保证会让它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。我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与你商谈,同时也希望你不会辜负我的这份诚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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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到这里,商谈也差不多该结束了。
显然史密斯是个不喜欢被步步紧逼的人,那他就先把这个利益诱饵抛出去,给他留一些时间决定到底要不要。
林慕年敢给他考虑的时间,是因为对自己有信心。
因此,在结束商谈之后,剩下的便是正常的商务交往流程了。
他陪史密斯先生吃完了午餐,然后就和沈捷一起离开。
剩下的事情,就是回去等待消息了。
不过现在回去为时尚早,难得带大美人出来一趟,自然得有个像样的约会。
出来门口后,沈捷以为他要回沁景园,便要为他去拦路边的黄包车。
不过林慕年开口阻止了他:“我没打算这么早回去,先陪我去附近逛逛吧。”
“是。”沈捷应下。
林慕年想到沈捷是爱看书的,只是因为家境的原因,才被迫割舍了这一爱好。
于是他就带着沈捷来到附近的一家书店。
“我近来在写剧目,想看看一些书找找灵感。你先自己逛一会儿,要是有想看的书就说,等会儿我一起付钱。”林慕年说。
沈捷知道这些书有多贵,正想说拒绝的话,却被林慕年打断:“当爷的保镖可是要能文能武的,多看书是让你打开思想、紧跟时事。现在都是民国了,有些旧思想应该更换了。再说了,又不是白给你买的,回头在你的月钱上扣。”
林慕年很了解沈捷,三言两语就把他想要拒绝的理由给堵住了。
考虑到这个时代的风气相对还没那么开放,两个大男人一起逛街啥的,难免遭人非议。
再说了港城这么大点的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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