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,却还有几分媚态。
“这些东西根本不该留。”唐妮说。
“是不该留!根本就不该拍的!”
他把纸板和照片放在膝盖上扯裂它们,扯到够小片时,就丢进火堆里。
“不过它可会把炉火弄污了。”他说。
玻璃和框子他小心地拿到楼上去。
框子被他几大槌子的槌裂了,上头的灰尘四溅。之後,他把碎片丢进了水槽。
“我们明天再烧,”他说。“上头糊了太多灰泥。”
收拾好一切,他坐下来。
“你爱过你太太吗?”她问他。
“爱?”他道。“你爱克里夫爵爷吗?”
她可不许他把这问题搪塞掉。
“你至少在乎过她吧?”她追问着。
“在乎?”他咧嘴一笑。
“也许你到现在还在乎她呢!”她说。
“我!”他瞠了瞠眼。“哦不,我没办法想到她。”他口气平静。
“怎麽说?”
他却摇头不语。
“那你为什麽不离婚算了?否则她总有一天又会回来找你。”唐妮说。
他抬头锐眼看她。
“我在的地方,方圆一哩之内,她绝不会接近的。她恨我远远超过我恨她。”
“她终究会回来找你,你看着好了。”
“打死她都不会。我们已一刀两段,再见到她,我会反胃。”
“你会再见到她的。你们连法定的分居手续都没办,对不对?”
“是没有。”
“好了,这样她一定会回来的,你也不得不收留她。”
他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的看住了唐妮,然後,满不在乎的甩了一下头。
“你可能说的对,我是呆子才又回来,可是那时候我实在是不知如何进退,非得有个去处不可。做人真惨,老像流浪汉似的,到处漂泊。不过你说的对,我会去办离婚,做个了断。这些麻烦事,像死亡、官员、法庭、法官什麽的,我都很讨厌。不过这件事我必须面对,我会离婚的。”
见他下了决心,她暗自觉得高兴。
“我想喝茶了。”她说。
他起来沏茶,然而表情严肃。
他们坐到桌前时,她又问了:
“你当时怎麽会和她结婚的?她比你不起眼太多,包顿太太跟我提过她,她一直搞不懂你怎麽会和她结婚。”
他直视她。
“我说给你听吧,”他开口道。“我十六岁时认识一个女孩子,她是我第一个交往的女朋友。她父亲是欧乐顿一所学校的校长,她人长得很美,真的是天生丽质。我是雪菲德中学来的,被人家认为是聪明那一型的小子,能炫上一点法语和德语,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。而她是风花雪月那一型的,最讨厌粗鲁不文。她怂恿我读书作诗,从某个方面来说,她使我长大,成为男人。就为了她,我卯足了劲读书、思考。那时候,我是巴特利公司的一个小职员,生得白白的、瘦瘦的,读到什麽东西都要吹嘘一番,我跟她也什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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