碌之中。
不过他们二人的对话,转头就传到文萍郡主的跟前,她觉得狗男人果然还是狗男人。
“他竟是连大女儿的婚事都不记得,这得多心大?”她感到异常的不可思议。
元嬷嬷亦是同意郡主的这个观点,府上就没有人不记得即将到来的婚事。
据说原本婚期有两个日子,其中一个更早,要不是文萍郡主同沈侯爷的婚事,沈容曦成婚的只会更早。
他们不知道的是,阖府上下,还真有另一个人忘记婚事,此人就是即将要嫁人的沈容曦。
她前些时候还是靠杜若提醒,才终于反应过来,结果没几天又给忘了,在这个关头还跑去城郊休养生息,可见是得有多心大。
沈赵氏想的倒是很简单,男女成婚前一个月最好不要相见,可她不知道孙女平日里会不会出门,所以来到城郊倒是一个很稳妥的办法。
祖孙二人的马车,摇摇晃晃的赶着路,临近天黑之前,总算是抵达地方。
城郊地广,能买到手里的院子也是极大,此处坐落在山间平坦处,周边的山间都有定期清理,沈容曦估计每年的管理都需要消耗许多人手。
幸运的是这一片都是富人闲暇休息时会来的地方,所以周边都不会有猛兽,最多就是蛇虫鼠蚁,以及一些小动物。
沈容曦没想到自家还有这么好的地方,以前眼珠子全落在所谓的救命恩人身上,困顿在京城之中,对自家的产业知道的不多。
现在一看这处,觉得幸好都在祖母手中捏着,更加清醒的意识到,父亲另外成婚的好处所在。
若是这些东西给父亲要去作为沈容晗的陪嫁,那可就要呕死她。
沈赵氏看她对着大山跃跃欲试,“先进里头休整,明日在去走动。”
她最近迷上种菜和种花,看着绿意冒出土地,便觉得心情很好。
要不是败家子又弄一大笔账单的事情破坏她的心情,她的新爱好能够持续许久。
孙女一说来庄子走动,她顿时就觉得挺好,来这里种上一阵子花,心情指不定能调整过来,烦人的败家子不会时不时过来问候,绝对能够多活几年。
“好嘞。”沈容曦兴奋的应下,她已经许多年没有四处走动,上一次护国寺一行,简直是无聊透顶。
忙里忙外,浪费大好时光。
她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,总是面临打打杀杀,那些个她以前见过了,特别没劲。
比起乱中取胜这种事情,她更喜欢上山采药,逮住点什么还能加餐。
山货弄出来的吃食,比家中的要来的新鲜,便是一些个山菇无论是炖汤还是炒菜,都是极好的搭配。
附近一片地界,一看就是没人需要靠吃山货过活,所以山中存货一定有很多。
沈容曦对上山的心情前所未有的高涨,兴奋之下她都要以为自己夜里会睡不着,谁知一沾到榻上,她就睡过去。
一路奔波,马车坐的骨头都要松散了,躺下来才感到疲惫,入睡的极快。
头一回给睡过头,日上三竿才起来,出来雷打不动的练剑,便看到祖母正拿着锄头,正在挖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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