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的是他们的命!”鲍德温:“两条活蹦乱跳的命!”
“保证完成任务。”里奇领命道。
鲍德温重重的拍了拍里奇的肩膀:“我相信你绝对不会让我失望的!”
“一定不会!”里奇保证道。
随后里奇便站起身,指了指一旁的几个人:“你,你,还有你,你们三个人各带一队人,你负责去后门突击,你负责在左侧包抄,你负责在右侧包抄!都记住,留活口!”
“是!”三个人纷纷领命,马上就各自带领了各自的人,冲向了房子。
“你们五个跟我走!”里奇回身指了指自己最信任的五个部下,他们可都是佣兵里的精英:“我们突击前门,直接进攻顶楼的书房!老板的话你们都听到了,我们要的是活人,而不是一具尸体!都明白了没有?!”
“明白!”五个人高声道!
“出发!”里奇第一个箭步而行,其余五人紧跟其后,毫不犹豫便开始了突击。
鲍德温看着精明能干的里奇,目光里充满了欣慰。
因为有里奇,他才能够如此的放心啊,这个佣兵团长帮鲍德温打过不少的硬仗,从来都没有给鲍德温丢过一次面子!他每一次都能全身而退,并且是大获全胜。
也就是因为这一点,鲍德温把里奇留在哥伦比,这能让他感觉哥伦比更有安全感。
鲍德温很清楚,无论他现在对外是一个什么身份,是洗黑钱的幕后大老板,还是一个纽约成功的投资商人,可他骨子里是一个毒枭,一个靠着贩毒而起家的人。
无论他在外面做任何事情,他的根基都是哥伦比的毒业。
这是他的筋骨。
其他所有东西有损伤对于鲍德温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,可是哥伦比的产业若是被动了,那可就是对他伤筋动骨了。
所以鲍德温把里奇留在这里,并不是因为他更欣赏考特尼才把考特尼安排去纽约,而是相比起考特尼,里奇镇守哥伦比更让鲍德温放心。
鲍德温非常相信一句话,成功的老板总是可以把人放在正确的位置上。
只有把人放在成功的位置上,做老板的人才能够得到成功。
关于这方面的学问,鲍德温也是根据华夏文化学习而得出来的,之前他并不知道谁更合适去纽约,猛将里奇和邪才考特尼都不错。
毕竟去纽约是开疆扩土,里奇这种猛将似乎更适合,可后来鲍德温研究了华夏文化,并且把所学一切用在自己的当局上,便发现考特尼才更适合。
虽然考特尼在开疆扩土方面的能力不如里奇,但是里奇可没有考特尼的那股邪才,做事情不懂得举一反三。
这就叫知人善任,选贤举能。
也正是因此,鲍德温才能够拥有如今纽约的大好局面和自己在哥伦比的稳固根基,原因就只是把对的人放在了对的地方,就那么简单。
“老板,有里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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